程家的饭桌上一般都是自家种的应季蔬菜,夹杂着一两个程宏自己做的咸菜,只有年节的时候才看得见一点儿荤腥。

    因着姜宛的到来,程宏做饭的时候特地拿了钱去邻居王婶子家里买了两个鸡蛋,又到地里割了一茬韭菜,一起炒了,算是个荤菜。

    这盘荤菜被摆在姜宛面前,程家几兄弟一口都没吃。

    程宏、程定轮流给她碗里夹,她连筷子都没动,碗里就堆了小半碗颜色金黄的炒鸡蛋,夹杂着韭菜的新绿,香气扑鼻,滋味喷香。

    按理说,她从小锦衣玉食,什么山珍海味都是家常便饭,一盘韭菜炒鸡蛋算什么?

    可莫名的,她就是觉得好吃的想流泪。

    姜宛自己没过过苦日子,但她的贴身丫鬟露儿却是从山沟沟里卖出来的。

    露儿曾对她说过,农户人家,一年也吃不上几回肉,鸡蛋都是留着卖钱的,日子过的艰难的,更是只能挖野菜度日,身上的衣服都是补丁挪补丁,哪里顾得上好看和脸面?

    想到这儿,她放下了筷子,轻声说自己已经吃饱了,将碗里半碗米饭和鸡蛋往前推了一些。

    同时抬眼打量程家兄弟的衣着:他们的衣裳虽然旧,用的也都是最便宜的布料,但却是个个干净、整洁,没有补丁的痕迹。

    “宛宛,你怎么吃这么点儿就不吃了,是不是我做的不好吃啊?”

    程宏误以为是自己的问题,扭头看着她,漆黑的瞳仁里满是愧疚。

    语气有点儿挫败。

    姜宛赶紧摇头:“不是!四哥你的厨艺特别好,比酒楼里的大厨还厉害…我是真的吃不下了…”

    听见少女的夸奖,程宏的眼里逐渐恢复光彩。

    他并不知道自己于厨艺上非常有天份,毕竟巧妇难为无米之炊,家里有限的食材和调料,限制了他发挥。

    但看到姜宛真诚的模样,他第一次,在心里肯定了自己。

    嗯,他也是有长处的。

    从前,他只觉得,自己是兄弟间最差的一个。

    大哥能出门做生意,脾气又好:二哥脾气不好,整天臭着个脸,但一身武艺,还会使飞镖;三哥已经是个童生,在书院读书,不仅免了束修,还可以替别人抄书赚钱,算账更是厉害,家里的钱都归他管;五弟年纪小,却聪明,天资高,私塾里的先生把他当宝贝一样;只有自己,只能做煮饭、种地,喂猪这种小事。

    但现在,也有人夸他了。

    程宏忍不住笑,两边的梨涡不要太明显。

    身后好像有一条无形的毛茸茸的大尾巴在摇来摇去,简直快要上天了。

    但此刻,一道冰冷的声音打破了气氛。